日前,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布2017年2月行政處罰公示,北京際洲木業有限公司因環保違法,被罰3.5萬元。
通環監罰字[2016]第6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于2016年12月3日現場檢查和2016年12月12日詢問調查認定,北京際洲木業有限公司車間涂膠場所未安裝凈化設施,致使產生的廢氣直接向大氣排放。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北京際洲木業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處3.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