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店里展示的是品牌家具,賣給顧客時卻將其中的某些配件換成雜牌產品。家住集美的羅先生近日花3萬元購買某品牌家具,交貨后卻發現是假貨。日前,在市場監管人員介入后,商家才同意退貨并賠償。
品牌家具變雜牌 商家退款又賠償
羅先生告訴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他是在集美區某建材市場某品牌家具店訂購的這套家具,包括衣柜、鞋柜、裝飾柜、書柜、三張書桌等,總共花費了30000元。等商家交貨后,羅先生卻發現,只有柜體是該品牌的商品,而門板等其他配件均是假貨。他要求商家予以退貨并賠償損失。不料商家稱:門板等其他配件確是其他品牌的,但羅先生購買前已知情,拒絕羅先生的索賠要求。
執法人員調查后認為,根據《消法》相關規定,商家應該盡到提醒義務,否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需要承擔誤導消費的責任;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沒有仔細挑選,也有一定責任。最終,經過集美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的耐心調解,商家與羅先生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回收羅先生定制的家具,退款30000元給羅先生,并向他賠償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