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起,全國各地陸續開始針對企業收取一定的排污費用。排污費是針對污水、廢氣、難以監測的煙塵、危險廢物、噪聲等多項指標展開監測,采取對超標范圍進行不同級別的費用征收的一項環保政策措施。近日,根據國家《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沈陽市環保局依法對各區縣(市)環保局、各環保分局核定的企事業單位排污費核定情況進行了公示。
據《2016年第二季度法庫縣排污核定及排污費征收情況公示》顯示,在4~6月中,共有131家企業被征收排污費,陶瓷企業占39家,排污費在200元~60000元不等。其中,29家陶企排污費用均在10000元以上,沈陽新宏遠陶瓷有限公司、沈陽興發陶瓷有限公司、沈陽浩松陶瓷有限公司、沈陽新東方陶瓷有限公司、沈陽紅運陶瓷有限公司、沈陽隆盛陶瓷有限公司6家陶企排污費在30000元以上,最高征收排污費達到56039元。
排污費是國家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預防環境污染,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對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征收一定的環境補償費。征收排污費作為一項環境管理制度,是為了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染、改善環境。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主要用于重點污染源防治;區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范和應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的撥款補助或者貸款貼息。(創新陶業/周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