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集團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宇龍通信”)2018年初訴小米專利侵權一案,在年末有了新進展。
2018年12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發布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第38340號),宣告第200610034034.8號(移動通信終端的協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統)發明專利權全部無效。專利權人為宇龍通信,無效宣告請求人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小米通訊”)。

事實上,小米通訊還在去年4月份對宇龍通信的其余兩項專利發起了無效宣告請求。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最近發布的決定書,宇龍通信第201210250264.3號(終端和應用程序的新事件的處理方法)和第201210064396.7號(終端和應用圖標的管理方法)發明專利權均被判定部分無效。
酷派小米酣戰2018
2018年1月26日,酷派集團發布公告稱,附屬公司宇龍通信以生產、銷售產品侵害三項發明專利為由,將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小米之家深圳第一分公司等小米關聯公司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小米停止侵權行為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進入4月份,小米通訊分別于9日、12日、28日,對所屬宇龍通信的三項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5月4日,酷派集團發布公告稱,由于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在收到訴訟狀后仍繼續實施侵權行為,宇龍通信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請求裁定小米停止生產、銷售和許諾銷售紅米Note4X、小米6、小米Max2、小米Note3和小米5X共計五款型號的產品。
5月10日酷派集團再次公告,宇龍通信以侵害第200610034036.7號(多模移動通信終端通話記錄界面系統的實現方法)發明專利為由,將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小米之家南京第一分公司訴至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小米停止生產、許諾銷售、銷售,侵害發明專利的小米MIX2、紅米Note5、紅米5Plus手機的行為,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對于酷派和小米的專利大戰,業界輿論普遍認為,這是“落寞的資深玩家”對“崛起的明日之星”進行的一場精準狙擊,因為酷派的接連出擊距小米5月3日向港交所遞交IPO申請僅“一步之遙”。
而且,酷派業績的頹勢有目共睹,2016年年報因審計問題推遲到2017年年中才發,2017年年報更是再三拖延至2018年12月,這無形中加深了人們對酷派打專利戰目的是否純正的懷疑。
不過,酷派首席知識產權官張娜在5月11日召開的溝通會上表示,對小米發起的訴訟涉及4項專利,有兩項是在2006年就申請的安卓手機技術專利,而安卓手機在2008年才開始在中國展開生產,有關專利都在中國海關備案,其中還有一件專利獲得中國專利獎。
張娜解釋稱,自2014年起,酷派多次向小米發送警告函,內容包括指出小米生產及銷售小米系列手機涉嫌侵犯酷派專利權的有關事宜,提出友善協商處理,但小米沒有作出回應。其后,酷派再次致函,小米依舊采取忽略態度,迫于無奈,酷派只能訴諸法律。
小米退敵風險猶存
梳理上述四件涉案專利,雖然小米已經“廢掉”第200610034034.8號專利,但其余三項專利對小米的威脅仍然存在。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裁定,第201210250264.3號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1的并列技術方案②-④、權利要求2-6(引用權利要求1的并列技術方案②-④)、權利要求7-12無效,在權利要求1的其他并列技術方案及引用它們的權利要求2-6的基礎上維持該專利有效。
審查決定書顯示,第201210064396.7號發明部分無效,在專利權人于2018年10月23日提交的權利要求1的并列技術方案A、C、權利要求2、權利要求4(從屬于權利要求2時)、權利要求5的并列技術方案A’、C’、權利要求6、權利要求8(從屬于權利要求6時)的基礎上維持該專利有效。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分析認為,從目前的進展來看,酷派和小米的專利訴訟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一方面,專利質量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還有待無效宣告程序檢驗,另一方面,被判部分無效的專利能否在侵權案件審理中獲得法院支持,以及認定構成侵權后索賠金額能否得到支持,還存在很多的未知數。
中國家電網獲悉,針對酷派第200610034036.7號專利,小米通訊已經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已確定在2019年1月8日對此訴訟進行口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