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四電一腦”受管制電器(包括空調、冰箱、洗衣機、電視、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及顯示器)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即廢電器回收計劃)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計劃,市民在購買新的受管制電器時,銷售商必須為顧客提供免費的法定除舊服務,市民可安排同日運送新電器并從處所移走一件同類別的舊電器,無須額外付費。同時,銷售商還須向顧客提供相應的循環再造標簽,并在銷售收據中列明“循環再造征費”字樣。
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會見傳媒時表示,“四電一腦”廢電器計劃旨在建立循環系統,提供適當渠道妥善回收舊電器,轉廢為材、保護環境。就每一件新出售的受管制電器,電器供應商須向環境局轄下環境保護署繳納15元至165元港幣不等的循環再造征費。
另外,自本月1日起,受管制電器供應商亦必須經環境保護署登記后才可出售相關電器,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港幣。(記者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