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晨刊訊為了享受商家在促銷活中的價格優惠,市民吳女士交全款預訂了一臺洗衣機,不料洗衣機送到家后不久就出現了問題,想要換貨時才發現,自己的洗...
晨刊訊為了享受商家在促銷活中的價格優惠,市民吳女士交全款預訂了一臺洗衣機,不料洗衣機送到家后不久就出現了問題,想要換貨時才發現,自己的洗衣機三包期限,在不知不覺中“縮水”了。
據吳女士稱,今年5月1日,自己在中心城區一家家電商場看中了一款洗衣機,當時商場正在做促銷活動,原價2380元的洗衣機,交清全款預訂,可以享受到500元優惠,而且還送一個禮包??紤]到自己的新房還有半個多月就裝修好了,加上優惠力度較大,她當即付全款預訂了一臺,商場開具了購物發票。
“5月20日,洗衣機送到了家,5月底,我發現洗衣機使用起來總是有嗡嗡的聲響,而且比較大,向售后人員反映后,售后人員也上門看過,但找不出原因。”6月12日,吳女士告訴記者,因為這種聲音始終無法消除,自己便想更換一臺,但找到商場時,卻被告知已經過了更換期。“我不明白,這臺洗衣機用了不到十天我就發現了問題,怎么就不能更換?找了商場多次,就是不給換。”
“為這件事情我已經解釋了多次。根據規定這臺洗衣機確實已經過了三包的更換期,但考慮到實際情況,我們也在積極聯系廠家,看看能不能換一臺。”6月14日,該商場一胡姓負責人解釋說。
她告訴記者,根據三包規定,商品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質量問題7天可退、15天可換。“她的洗衣機發票是5月1日當天做活動時開具的,距離5月底發現問題已經過了近一個月,超過了15天的更換時間,在這一點上,廠家也是根據規定來給我們計算三包期限的。但考慮到這臺洗衣機的送貨時間是5月20日,距離發現問題還不足十天,因此我們也將實際情況向廠家進行了反饋,由廠家做決定,我們積極協調。”該負責人說,目前經和廠家協調溝通,廠家承諾可以換一臺,但因發貨運輸還需幾天,希望吳女士能耐心等待。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家電三包規定細則》,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對此,我市消保部門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預訂購買家電時,如預訂日與送貨上門相隔時間較長,應事先明確告知商家,雙方可協商在相關購買憑據上注明“三包期限自送貨上門之日起計算”,防止自己預訂的家電三包期被“縮水”,發生不必要的消費糾紛。記者李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