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召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二稿)表決前評估會,邀請省人大代表及有關專家對草案修改二稿進行表決前評估。
與會人士認為,很多大型的廢棄家具都隨意堆放,建議向產生此類廢棄物品的家庭或單位另行征收垃圾處理費,同時對隨意堆放行為予以處罰。草案修改二稿對大件廢棄物或大件垃圾的處理作出了規定,居民家庭裝修廢棄物和大件垃圾應當預約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或者再生資源回收站處理,不得投放到垃圾收集點或收集容器內。
在處理大型垃圾等問題上,省總工會干部學校教授邱秀芳建議,應參照部分先進國家的做法,通過購買家具袋或者是處理家具的票據,來獲得處置家具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