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動全屋定制家具行業有序發展,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針對前期開展的消費體察中發現的問題,協調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制定《全屋定制木(制)家具》團體標準。填補了全屋定制類產品標準的國內空白,極有力地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并有助于新業態的健康成長。
全屋定制六大問題
上海市消保委組織相關專家和檢測機構工作人員在去年9月-12月,對消費者家中部分定制家具產品分別進行了現場調查和實驗室調查,針對甲醛釋放速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速率、標識一致性、木工要求、形狀和位置公差、面積和長度偏差等6個項目進行檢測。并對消費者提供的購買合同、預決算單的規范性進行了查驗,發現6大問題。
標準缺失
全屋定制家具是在傳統家具行業和裝修行業消費升級背景下催生出的新的消費業態,目前設計生產安裝沒有統一標準,或參考相關家具或原材料標準,不能符合定制家具產品實際情況。觀察發現,多數產品未在合同中明示產品參照的相關標準。
材質標識不規范
經過對20件樣品材質標識的調查發現,僅4家明示了產品主要材質,15家未注明家具使用木材、人造板的名稱及其使用部位,另有1家標稱材質與實測材質不一致。部分企業在合同和訂單中使用不規范的名稱,混淆了人造板和實木的概念,容易使消費者對家具材質產生誤解。
計價方式混亂
不少消費者反映,全屋定制家具產品的計價方式較為復雜,在本次體察中,有13家按照展開面積計費、8家按照家具件數計費、5家按照投影面積計費,2家使用了兩種計價方式,另有1家未明確計費方式。一些企業針對同一套定制家具的不同產品,會使用不同的計價方式,特別是在按照投影面積、按件模塊或延長米計費的定制產品中,由于結構、深度不同等問題,不同的計價方式對于產品的成本影響較大,由于商家缺少對計價方式的詳細解釋,消費者對此普遍缺少認知。
費用結算不合理
在定制家具費用的結算構成中,產品面積和相關五金件占了很大比重,而檢測中發現,部分定制家具實測面積、長度與報價單、合同上標注的數據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偏差率從0.08%至23%不等,其中有兩件樣品的偏差率超過20%。部分企業存在重復計算面積的情況。
定制流程缺少銜接
定制家具通常涉及銷售、測量、設計、生產、安裝等多個環節,由于家具成品對于尺寸,以及與房間的貼合度有著較高要求,需要在定制流程中每個環節都做到精準化銜接。一些消費者反映稱,實際定制過程中,每個環節均由獨立的操作主體負責,缺少有效的溝通和統一的標準,導致最初設計與安裝成品間存在差異,往往要到產品安裝階段才會發現瑕疵。
有害物質釋放缺少總量控制
本次體察還對部分家具有害物質釋放情況進行了抽樣檢測,在送檢的20件家具樣品中,甲醛釋放量檢測值從0.016 mg/㎡·h至0.215mg/㎡·h不等;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釋放量檢測值從0.006 mg/㎡·h至0.743 mg/㎡·h不等。由于檢測樣本僅為家具中的部分門板或隔板樣件,實際生活中,全屋定制家具產品中板材的疊加使用,會造成有害物質的積蓄現象,定制家具產品板材使用量越大,積蓄效應也會越大。
《標準》編制三大亮點
亮點一:以標準引領品質消費升級
搭建溝通橋梁 首次協調制定標準
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上海市消保委協調本市5家行業共同起草、47家相關企業參編《全屋定制木(制)家具》(以下簡稱《標準》)團體標準。這一舉措一方面確保了標準參與的廣泛性,另一方面為消費者與經營者、行業組織與經營者、行業組織與政府間構建起了溝通的橋梁。
填補國內家具行業空白
對比現有國內、國際的相關產品標準,《標準》不僅涵蓋了整個全屋定制過程,還新增了合同基本要求和產品偏差要求,著重強調現場無縫銜接,突出使用、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等方面,實現從測量設計到安裝的全程規范,有力彌補了目前家具行業的空白。
提升品質消費 助推行業發展
一方面,《標準》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高度契合,樹立“品質消費”理念。
另一方面,以需求為導向,引導行業傾聽消費者聲音、了解消費者需求,為消費需求倒逼供給側提升品質起到了重要作用,進一步助推行業的有序發展。
亮點二:以信息透明保障消費公平
關注家具定制全過程 突出各環節有效銜接
《標準》突出整個銷售流程的規范性和定制各個環節的有效溝通,從房間測量、設計、安裝、驗收、使用、售后服務到合同基本要求,每個環節均明確了產品的通用技術規范。
明確面積負偏差
《標準》在設計環節制定了定制木(制)家具產品組件的通用尺寸,并首次明確了面積偏差檢測和計算方法,要求合同、設計圖等資料顯示的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偏差應該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解決了該行業中的產品面積被重復計算等“短斤缺兩”的問題。
著眼全過程信息透明
《標準》增加“合同基本要求”,從計價、設計圖紙和報價單的對應關系、安裝后的驗收、違約條款的設置等進行規定。同時,突出“產品標識、質量明示卡、使用說明以及銷售合同中的明示與產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應保持一致”。保障消費者在訂購產品時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有利于消費者獲得準確的產品信息,同時也有助于提高企業誠信意識。
亮點三:突出產品穩定性和結構安全性要求
制定有害物質限量指標
有害物質的釋放情況是《標準》制定的重點內容。《標準》從板材原材料有害物質釋放入手,引入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和甲醛釋放速率檢測項目。經過反復試驗和論證,確定TVOC釋放速率限值為0.250mg/m2·h,甲醛釋放速率限值為0.060mg/m2·h,限值要求嚴于國內相關現行強制性標準,有效提升了產品的使用安全性。
引入模擬房間模型概念
《標準》引入模擬房間(空間)模型概念,建立室內空氣中有害物質含量與板材使用量的關系,參考相關室內空氣限量要求,最終以模擬房間中可以放置多少量的板材來體現TVOC及甲醛的釋放水平(可放置板材數量越多,TVOC或甲醛釋放水平越低)。相較于國內現行相關標準,《標準》在測試項目、測試方法上更加嚴格,力求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為健康安全的室內環境。
完善產品安全性能要求
《標準》結合國內外相關家具行業標準及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了產品的穩定性和結構安全性要求(非固定單元穩定性要求和安裝在建筑物上或其他物體上的懸掛單元側向脫離要求),確保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