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裝修公司玩“陰陽合同”?
裝修同一個家庭,裝修公司與業主、施工方簽訂不同合同,施工方稱自身利益受損。9月22日,施工方代表反映稱,按照合同約定,裝修公司提取30%管理費,而其悄悄與業主簽訂“陰陽合同”,擠壓民工應得薪水。
9月22日上午,在鄭州市農業路一棟大廈前,秦先生等人投訴稱,一年多前,他們通過魯公大宅裝修公司,承攬了一小區80位業主家的裝修工程,雙方簽有《施工隊合同協議條款》,合作期限為2015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19日。合同約定,裝修竣工后,這 家裝 修公司從裝修款中,提取30%管理費。
秦先生說,一次無意中的機會,他從該公司承接的裝修活中發現,對方竟然私下同業主簽訂了另外一份合同,上面詳盡介紹了裝修標準、施工價位等。“同一套房,兩份合同顯示裝修面積不同,價位也有較大出入。”秦先生說,裝修公司給業主的一份合同,里面有裝修要收取業主的所有費用;但是在給他的這份合同中,卻把重要地方修改了,不但裝修面積小了,最后款項也比業主手中的合同款項少得多。
這樣一來,像他裝修的一李先生家,總計就有2000元應得裝修款,“漂白”成了人家的錢。他稱,通過不同合同,公司先把款項進行截流,隨后再把余款提成30%,結余部分才支付他們,“今年經濟形勢不好,民工找個活太難了,沒想到結果會是這樣。”秦先生說,通過私下了解,他手頭掌握了幾份裝修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他們承辦裝修的幾十個業主,是否都與裝修公司簽訂了這種合同,他們尚不得知。
那么,這 家裝 修公司是否簽訂陰陽合同?公司負責人對此有何說法呢?
9月22日上午11點鐘左右,在魯公大宅裝飾公司馬經理門口,七八名男子聚攏此處,拒絕記者進一步靠前,進入其辦公室當面核實事件情況。
在現場,記者出示證件亮明身份,一男子大聲嚷嚷道:“5塊錢就能辦個假證,誰知道你是真的假的。”“你可以打110報警,核實真偽。或者往報社打電話詢問。”記者回應說,“我不會打110報警。”該男子撂出話,一副不屑的模樣,把記者和投訴人推出辦公區域。
從該公司出來,記者撥通了馬經理電話,向其提出疑問。當天下午3點多鐘,馬經理反饋信息稱,他們與施工方、業主之間,不存在簽訂陰陽合同的問題,兩者之間的合同出現個別數字差異,是公司工程部對客戶以包干價簽訂,內部是按工程量核算,有的多,有的少,可以重新核算,“媒體來了解情況,又讓走了,發生不愉快。這件事已經批評員工了。”馬經理稱,他們公司的確有裝修資質,且可以派員提供證件查看。隨后,馬經理提供的證件顯示,這 家裝 修公司辦理了裝修資質證;其表示,對秦先生反映的問題,待調查落實清楚后,會給他滿意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