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官網公布了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照明器材類商品進行質量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燈王”之稱的佛山照明生產的一款LED吸頂燈,因“騷擾電壓”問題,被北京市工商局列為抽檢不合格的燈具產品。
據不完全統計發現,自2015年5月起,各地工商部門對燈具產品的抽檢結果中,佛山照明所生產的燈具產品被查出4次產品不合格的現象。
一位照明行業人士分析,LED產品產能過剩,市場出現價格戰,導致企業利潤較低,企業從成本方面考慮太多,產品質量可能受影響。而與上述燈具產品不合格事件呈現對比的是,佛山照明在10月14日發布了2016年前三季度業績快報,其業績“亮眼”。
佛山照明總經理劉醒明表示,產品被抽檢不合格,在很多企業都有出現,因為佛山照明在做燈管和燈具的產品面很寬,但是總體來說質量不合格的情況很少。
曾被抽檢多次不合格
10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對流通領域照明器材類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進行了公示,包括佛山照明等企業生產的12種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為騷擾電壓、防觸電保護、諧波電流等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中,在2015年8月生產、標稱商標為“FSL”、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規格為“220V~50Hz 17W”、型號為“XD-300A-LED17”的LED吸頂燈,因“騷擾電壓”問題被列入該質量不合格名單。
佛山照明總經理劉醒明回應,對此并不清楚,如果有這個事情,佛山照明的有關部門會處理。
然而,這并非佛山照明首次被查出燈具產品有質量問題。據《新京報》報道,2015年5月12日,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燈具抽檢報告顯示,標稱商標為“FSL”、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號為“MW1-Y30 220V 50Hz 30W”的T8一體化電子支架被檢出不合格。2015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遼寧等四省(區)2015年第三季度的LED節能燈抽檢情況,標稱商標為“FSL”、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LED節能燈被檢測不合格。2016年2月22日,廣東省質監局公布2015年13種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質量狀況公告,標稱生產企業為“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型號為“WT5-12-30/111”的LED支架燈的“結構”項目不合格。
劉醒明表示,產品被抽檢不合格,在很多企業都有出現,因為佛山照明在做燈管和燈具的產品面很寬,但是總體來說質量不合格的情況很少。
問題源于價格戰?
與佛山照明多次被抽檢出燈具產品不合格相對應的是,其最近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業績快報顯示,2016年1月-9月,實現營業收入25.75億元,同比增長15.3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億元,同比增長281.43%。
佛山照明董秘辦另一位工作人員認為,“我們業績好,說明我們質量好”。
一位照明行業人士分析,會出現上述情況,可能與LED產品的產能過剩有關。企業的產品賣不出去,為了增加市場的份額要進行價格戰,把價格降低,但是這樣做就導致企業利潤較低,企業從成本方面考慮太多,產品質量可能受影響。
而在另一方面,對于佛山照明等企業,之所以會多次被相關監管部門抽查出產品不合格的現象,或與“對企業懲罰的力度不夠”有關。上述照明行業人士分析,企業沒有把產品質量控制好,從價格方面一味地去迎合市場。如果目前大家普遍都是這樣的品質和價格,就會出現法不責眾的問題。
據北京市工商局官網公布相關文件顯示,北京市工商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查檢驗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銷單位進行處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今后將充分發揮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和不合格商品強制退出機制的作用。
劉醒明表示,產品不合格的問題,應該找技術部門了解一下,佛山照明每年都會有技術部門針對上述事項做出應對措施。
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佛山照明生產技術部門,但是電話一直處在無人接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