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航)本市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石油化工、汽車制造、電子行業等5大行業的17個行業小類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據了解,收費將實施差別化政策,排放超標的企業付費將是排放濃度達標企業的4倍。
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具有較高蒸汽壓、較強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它在環境中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是影響北京大氣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上述5大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約占全市排放總量的80%。此次征收涉及的17個行業小類,包括家具制造行業的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行業的書報刊印刷、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等。
本市將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通過揮發性有機物清潔生產評估、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單位,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對于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40元。其他情況收費標準為每公斤20元。
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副處長鄭再洪介紹,約有2000家企業單位屬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的征收對象,由區縣環保部門負責征收。對于違反排污費征收相關法規的,由環保部門依法采取責令限期繳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措施。
此外,排污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統一納入本市財政排污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排污單位實施環保技術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鼓勵企業持續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