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網 HEA 6月18日原創】作為電器電子產品,家電總是和“電”離不開關系,這也是為什么有缺陷的家電,起火、冒煙甚至爆炸等安全隱患是最大的。
據家電網了解,最近2年,許多國際家電品牌因產品缺陷實施過召回,但大部分都宣稱不涉及中國市場,尤其是日本家電品牌,幾乎是千篇一律撇開中國區。
最近一次,2015年5月15日,大金空調中國官網公示,將追加召回存在起火、冒煙事故隱患的大金家用空調和空氣凈化器產品。和2014年10月17日首次宣布84萬臺產品大召回的陳述一樣,該公司稱,參與檢修的產品未在中國大陸地區進行銷售。
家電網主編李韜認為,國際家電品牌全球召回屢次繞開中國市場,主要是因為國內缺乏家電召回強制性標準和規定,相比認可這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現階段消費者更集中關注產品質量,甚至由某個產品召回個案,衍生企業品牌和產品信任危機,所以考慮到品牌聲譽和對銷售的影響,國內家電企業也很少主動實施缺陷家電召回。
2015年6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拖了5年之久的中國家電產品召回制度,有望將以消費品的形式落地。
公開資料顯示,為加快建立我國消費品召回管理制度,2014年3月份,質檢總局執法司著手開展《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的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把包括兒童用品、電子電器產品在內的一般消費品納入召回管理范圍。
據家電網了解,該《辦法》使用對象既包括國內生產企業,也包括從境外進口消費品到國內銷售的企業。也就是說,外資家電品牌在中國市場銷售的進口家電,如果涉及全球缺陷召回,將不能撇開中國市場,必須被強制召回。
除此之外,《辦法》還明確規定了生產者是缺陷消費品的召回主體,應當承擔消費者因消費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
資料顯示,2010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曾起草《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稿中規定:“生產者應對其生產的家電產品履行召回義務,對存在缺陷的家用電器產品,由生產商或由其組織其他經營者通過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退貨、換貨、修理等方式,有效預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導致的損害活動。”
家電行業人士表示,這5年家電召回管理規定一直沒有落地實施,沒有強制性的標準和規定,也就沒有嚴厲的處罰措施,所以外資家電品牌這幾年每當出現全球召回時,忽略中國市場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國家質檢總局數據顯示,去年第一季度,國內實施家電召回僅2次,涉及家電13.2萬件,而從2012年到現在,面向全球大召回的家電廠家有博世西門子、東芝、戴森,面向日本的有大金空調、三洋洗衣機、夏普洗衣機等,面向美國的有格力除濕機、LG洗衣機等,缺陷產品召回量最大的達到500萬臺,少的也有幾十萬臺。
據家電網了解,按照國際慣例,家電召回并不一定全部都是“退貨”,有的是免費更換缺陷零部件,有的是做免費檢修。
上述人士認為,缺陷家電召回能否最終落地,需要消費者、廠家、監管部門共同來完成,消費者應更加理性地看待召回,無需因某款產品缺陷對負面看待企業品牌及其他產品,給廠家更大的包容空間;廠家在產品出現問題也應該敢于承擔缺陷產品責任,主動召回并不是壞事,反而是企業社會責任感和實力的體現;監管部門則重點查處隱瞞產品缺陷甚至拒不召回的企業,提升消費者對待大多數企業產品召回的信任度,從而形成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