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格力電器市場部: 董事“5·22”減持合規
昨日深交所網站顯示,格力電器董事徐自發于5月22日,通過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400825股,成交均價33.45元/股。市場質疑此舉涉嫌違規減持。
徐自發此次減持距離上次增持時間未滿6個月。深交所數據顯示,徐自發在2016年11月24日通過競價交易方式,以均價26.39元/股的成本增持了公司575300股。根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此前徐自發配偶韓鳳蘭也曾被質疑在窗口期減持了公司股份730800股。
格力電器市場部有關負責人昨晚則表示,據其了解,徐自發是通過河北證券公司減持的,在合法范圍之內,完全合法合規。(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