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陳先生日前新買的沙發有明顯劃痕,要求商家換貨,卻被要求出運輸費和人工費,否則不予更換。無奈下,陳先生投訴至省消協。
據陳先生介紹,2016年11月,他在南崗區某 家居 商場購買了一款特價仿皮沙發,可沙發送到后,陳先生發現沙發靠背處有明顯劃痕,聯系商家換貨,商家卻說同意更換,但要求陳先生支付運輸費和人工費。陳先生對此并不認可,投訴至省消協。
經調查,商家表示該款沙發作為特價商品不享受三包,之前已告知消費者,同意更換已是做出了讓步。陳先生表示,買沙發時雖被告知是特價商品,但沒告知不享受三包,而且訂購沙發時沒有該劃痕,如果看到肯定不會購買。經協調,商家同意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款沙發,但需再有同方向送貨時一并送貨。
省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國家規定或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特價、打折商品也享有普通商品同等的“三包”政策。在三包期內,應由經營者承擔退、換、修產生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