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盈門家具廣場處處都是標注寶馬的宣傳
福州新聞網4月13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光慧 文/攝) 昨日,市民林先生致電晚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稱,紅星美凱龍、喜盈門家具在活動宣傳中聲稱買家具就可以抽取奔馳或寶馬,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 “經營者不得從事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的規定,林先生認為喜盈門和紅星美凱龍均涉嫌不正當競爭。
市民:
兩公司抽獎送名車
林先生稱,抽獎作為營銷活動中常見的方法,無可厚非,但是這種買家具就抽獎送奔馳送寶馬的行為是一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他說,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而奔馳、寶馬車價值已遠遠超過這一限額。
林先生向記者發來福州喜盈門的微信廣告、宣傳單。在該微信中,記者看到消費者購物滿1000元,即可獲得“一輛寶馬20輛黃金車”抽獎券一張,便有機會將寶馬開回家,將黃金扛回家。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連江北路的福州喜盈門家具廣場。在店面上張貼著大幅廣告,其店內的地面上、柜臺上以及天花板處,也貼著、懸掛著同一內容的廣告。
同樣,林先生提供的紅星美凱龍大牌 家居 購物節活動的廣告宣傳單標明奔馳、寶馬抽獎活動。其中消費者憑活動門票簽到后,憑門票無需購物即可參與奔馳汽車3年使用權抽獎活動,此外消費者憑活動門票繳納1000元定金,即可參加寶馬汽車3年使用權抽獎。
在現場,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前來咨詢的市民。市民認為,買家具就可以抽取奔馳或寶馬,基本不可能抽到,這是利用大家的投機心理,不曉得商家行為是否違法。
部門:
市民可撥打12315舉報
林先生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的《關于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都對有獎銷售活動進行了詳細規定。他稱,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而寶馬奔馳遠遠超過5000元的價值,根據規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此,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認為,商家實際是一種抽獎式有獎銷售的行為,抽獎促銷是否合法要看一個獎項的獎勵金額是否超過5000元,如果商家真是以奔馳、寶馬作為獎品,則損壞了公平、公正市場競爭環境,本質上都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陳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工商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商家停止違法行為。
晉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稱,針對此類行為,執法人員曾經多次查處,市民若遇到類似情況,可以通過向屬地管理部門舉報或者撥打12315以及通過福州12345平臺舉報,執法部門會根據舉報者的線索進行調查。
昨晚,林先生告訴記者,他已經通過12345平臺舉報了喜盈門、紅星美凱龍活動宣傳中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