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檢驗檢疫局發現一起出口兒童家具不如實申報案例。據悉,無錫某 家居 用品有限公司報檢一批出口產品“嬰兒床”。該企業的出口植物產品注冊登記產品種類是收納凳,經營范圍包括家用紡織制成品、家具、金屬制品的制造、加工等。報檢初審中,該局發現其并不具備木家具的生產能力,其報檢的嬰兒床的主體木床架為其他家具廠生產,僅附加的紡織品為該 家居 企業生產。檢驗檢疫人員核實了原材料來源和生產加工過程及所出口國家官方檢驗檢疫要求等條件,經檢驗檢疫合格,對該批貨物實施通關放行。考慮到該公司主動配合調查且首次出現上述不如實申報行為無錫局對該公司進行了約談警示教育,要求該公司如實申報出口貨物情況,并建議生產該批床架的家具企業進行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
出口報檢產品不如實申報生產企業俗稱“飛單”。木制品容易攜帶有害生物,造成檢疫風險,因此成為各國在進出口貿易中重點的關注對象。該案例中 家居 生產企業不具備生產加工嬰兒床的能力,其合作的企業沒有在檢驗檢疫進行注冊登記,兩家企業都不了解出口嬰兒床的檢驗檢疫要求,很容易在貿易中出現不符合對方國家檢驗檢疫要求,發生質量投訴或退貨等后果。
目前我國出口形勢嚴峻,檢驗檢疫機構在積極促進竹木草制品出口的同時,提醒出口企業要如實申報出口產品,杜絕“飛單”現象,保障產品合法合理地走出國門,同時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強化企業是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開展誠信體系建設;二、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檢驗檢疫法規政策宣傳;三、探索出口竹木草產品的分類管理模式,提高檢疫監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