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房就得裝修,客廳、臥室、廚房,樣樣都得操心,有人說,裝修一套房子,半條命都沒了,其實就是裝修碰到的事特別多。最近,正在裝修的徐先生就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買櫥柜,因為一些客觀的原因,不想要了,那么,預付的定金還能不能退回呢?
徐先生去年在縣城一小區買了一套商品房,交房之后就準備開始裝修,經朋友介紹,到一家櫥柜專賣店選購廚房裝修物品。“當時在店里看中了一個集成灶、一個蒸箱還有一個水槽,還有商家送的三米的地柜和一米的吊柜,總金額是21300元。” 徐先生說,跟銷售人員確定好價格后,和店家簽訂了定購合同,店家要求他先繳納3000元的定金 。“當時繳納定金后,我原本以為是櫥柜什么都定了,但是其實不是這樣的,要等我開始裝修廚房了,商家才會過來量尺寸,再到廠家去訂購相應的櫥柜。”
現在要開始裝修廚房了,可是經過徐先生測量后發現,原先在櫥柜店預定的櫥柜與現在廚房的尺寸不符了 :“經過測量,我在店里定的櫥柜尺寸小了,我馬上就打電話問銷售員,她說不夠就要加錢,經過計算,總共還要再增加5000元錢。”
徐先生說,因為前期的裝修已經花了不少錢,多出來的櫥柜費用超出了自己的預算,所以不想再定了:“畢竟商家也做了前期的工作,我就想退部分的定金。”
和徐先生住同一個小區的夏女士,也在同一家櫥柜店付了定金,但因為家里有事,暫停裝修,也想和對方協商一下處理方式:“我的意思是,定金不用退給我們,我們在櫥柜店購買三千或者以上的廚房用品,用定金抵消就可以了。”
徐先生和夏女士的要求可行嗎?商家又是否愿意呢?隨后我們的記者跟隨兩位來到了櫥柜銷售店。一進店內,銷售人員就已知來意,負責人方經理表示:“徐先生和夏女士已經簽訂了定購合同,就承認了這份合同的法律責任,所以就該承擔相應責任。”
徐先生表示,在簽訂合同時,銷售人員并沒有說明櫥柜不夠需要再加錢,由于方經理不是當事方,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了當時為徐先生介紹的銷售人員,銷售員表示:“當時徐先生和朋友一起到店內選購櫥柜,并要求和朋友所定的櫥柜一樣,在銷售的時候都和他們說明了,升級的話,超出部分需要另外加錢,并且在徐先生朋友的合同里也有注明。”
徐先生認為,自己的合同上并沒有寫明超出部分需要加錢,現在經費超出預算,希望能夠減配。方經理則認為,要求減配的原因并不是他們造成的,“我們的產品沒有產生質量問題,價格上也沒有產生任何疑義 ,因為徐先生和夏女士單方面原因要減配,不符合合同規定。”
那么徐先生和夏女士簽訂定購合同所繳納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呢?記者也咨詢了浙江求直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靖,黃律師表示,對于這個問題,應該先清楚“定金”的含義:“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我國法律規定,定金的數只要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0%,定金就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就本案來說,客戶不要這個產品,不想履行這個合同了,這個時候根據法律的規定,商家就有權沒收定金,同時商家拒絕接單,根據法律的規定,商家就要雙倍返還這個定金。”
黃律師表示,定金是對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一個約束,就目前徐先生和夏女士的情況而言,想要退還定金已經不可能了,如果要求減配購買,那也需要征得商家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