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近日在官網通報稱,去年第四季度,該局委托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對廣州市流通領域銷售的家用燃氣具(家用燃氣灶和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商品進行了質量抽查檢驗,共抽檢了66家生產企業生產的190款樣品。經檢驗,97款商品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51.05%,包括奇田、金本等品牌燃氣具。其中,家用燃氣灶115款樣品中62款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53.91%;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75個樣品中35款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46.67%。
廣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
主要檢測18項燃氣具指標
據介紹,本次抽檢分兩批進行,分別采用《商品質量監督抽樣檢驗程序 具有先驗質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標準和《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4部分:聲稱質量水平的評定程序》(GB/T 2828.4—2008)標準,監督總體為廣東省流通領域銷售的相同生產者生產的同款商品的集合,監督子總體為監督總體中由單個銷售者銷售的商品集合。
依據家用燃氣具商品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商品包裝明示采用的企業標準或者企業作出的質量承諾,針對當前公眾關心的安全指標及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進行檢測。對家用燃氣灶的使用燃氣種類、包裝/說明書、熱負荷偏差、干煙氣中CO含量、熱效率、一般結構(熄火保護裝置)、進氣管尺寸、標志等18項性能指標;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的煙氣中CO含量(無風狀態)、煙道堵塞(無風狀態)、熱水產率、熱負荷準確度、熱效率、安全裝置、銘牌、包裝等13項性能指標進行了檢測。
15樣本一氧化碳排放量不合格
據介紹,GB16410《家用燃氣灶具》新舊標準在結構上最大要求變化就是所有的灶都須加裝熄火保護裝置,以防止燃氣灶意外熄火時,燃氣泄漏引起火災事故。行業內不少中小企業在新標準執行初期,由于技術上的原因沒有安裝熄火保護裝置,本次抽檢共發現46個樣本無熄火保護裝置。
熱負荷是反映燃氣具加熱快慢的熱工性能指標,也是消費者選購產品時十分注重的一項性能要求,家用燃氣灶如果熱流量偏差太大,使用時火力大小不易控制。鑒于中國的烹飪文化,熱負荷要求較大,因此在國家標準中把熱負荷偏差和主火的最小熱負荷規定為強制性條款。本次抽查燃氣灶有37個樣本不合格,為灶具最主要的不合格項之一。燃氣熱水器熱負荷不足,產熱水能力就不夠,但如果熱負荷太高,煙氣中的一氧化碳排放就超標。因此熱水器的熱負荷設計也十分講究,其必須與熱水器的燃燒器、換熱器結構匹配。本次抽查熱水器共有27個樣本熱負荷超差。
值得留意的是,家用燃氣具燃燒排放出的一氧化碳氣體對人體具有較大的危害性,當人體吸入過量時,會在不知不覺中喪失意識,導致中毒,如搶救不及時會造成人員死亡,一氧化碳是熱水器質量事故的主要元兇之一,因此,國家標準對一氧化碳排放量有嚴格的限量值,且作為強制性條款進行考核。但是,本次抽查共有15個樣本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