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木的材質美還體現在自身各因素之間的矛盾性。首先是堅硬致密的材質和又要流暢的紋理之間的對比,形成一剛一柔的不同美感的沖突。其次是不同切面紋理效果的對比,弦切面的波峰花紋的起伏蕩漾跟徑切面的直線條紋的剛勁挺直形成視覺反差。最后硬木的硬質和油潤的光澤顯現剛性,與觸覺上的柔潤感也形成對比。木材本身的這種剛柔并濟的美感就詮釋的家具用材的內涵,所以在家具制造中,會根據不同材型選用不同部位的紋理,使材料本身的美感最大限度的展示出,比如線材多突出直線的紋理效果,面材多突出波峰回蕩的紋理效果。
不同木材有著紋理和色澤的差異性,同時不同的材質也有各自的視覺和觸覺的感官特征,明清時期的匠人就開始嘗試不同材質特征的木料之間的搭配,以及與其他材料的組合使用,使材質美在矛盾因素不斷強化和調和中體現,達到剛柔并濟的效果。比如,烏木通常與淺色木材搭配,一冷一暖,形成又去的色彩對比。癭木通常作為裝飾面板,其紋理的變化無常與周邊或流暢挺直的直線紋或若隱若現的波峰紋理形成對比。不同材質搭配的運用主要通過鑲嵌和五金件來實現。鑲嵌材料有大理石,于是,陶瓷,貝殼,金屬,癭木、琺瑯,竹子,黃楊木等,從鑲嵌的外形,面積和部位尋找不同材質,紋理和色彩的最佳結合點。五金件在加固機構和滿足使用功能的同時也起到一定的裝飾作用。明代早期的五金件金屬用材主要是白銅或黃銅,明晚期至清代多用紅銅鍍金,五金件的選擇以及金屬色澤演變也與當時社會等級觀和財產觀有關。
明清時期的工匠根據他們的制作經驗總結了這樣的搭配原則:楠配紫(檀),鐵配黃(黃花梨),烏木配黃楊;高麗鑲楸木,川柏配花樟(樟木癭);蘇作紅木楠木癭,廣作紅木石芯膛;榛木桌子杉木底,榆木柜子楊木幫。有些搭配組合今天也在沿用,可見其組合的巧妙性和審美品位的長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