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業管理公司與租戶因為門頭加高、占用公共洗手間等問題產生矛盾,物業管理公司砸開比薩餅店的門,進入店堂,將租戶經營場所的物品進行了清點和封存,雙方最后鬧上公堂。近日,在法院調解下,物業管理公司向租戶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有限公司給付了房屋裝修款、折價賠償金、房屋租金、封存物品折價款及營業額損失等,共計人民幣100萬元。
2002年3月,邢女士與位于海淀區車道溝的北京青東物業管理中心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開設了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公司。合同約定:青東物業管理中心將海淀區車道溝新技術產業樓東側一層會議室大廳建筑面積為300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維利奧比薩餅店做經營場所使用,租期為10年,自2002年3月開始計算。協議簽訂后,維利奧中心向物業中心交納了12.5萬元的租金,對房屋投入27萬余元進行了裝修,并置辦了經營比薩餅店所需的廚具、餐具、桌椅等物品,并開始營業。
正式對外營業也就剛剛一個多月,維利奧比薩餅店和物業中心就因為門頭加高、占用公共洗手間等問題產生矛盾。2002年7月28日,物業中心的一些人在隨行的長安公證處的人員的監督下,砸開比薩餅店的門,進入店堂,將維利奧公司經營場所的物品進行了清點和封存,并在門上貼上了長安公證處的封條。
2002年8月,維利奧公司以物業公司停水、停電,并指使保安人員撬開店門,搬走物品,致使本公司無法正常營業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物業中心繼續履行租賃協議;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并返還搬走的物品,賠償因停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原審法院判決,解除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有限公司與北京青東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房協議書,北京青東物業管理中心將其封存的物品返還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有限公司,青東物業管理中心給付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公司房屋裝修款、折價賠償金、房屋租金、營業額損失等共計66萬余元。
一審宣判后,維利奧比薩餅店提出上訴。經一中院的審判員多次進行調解后,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協議內容為,解除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公司與北京青東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房協議書,北京青東物業管理中心給付北京維利奧比薩餅店有限公司房屋裝修款、折價賠償金、房屋租金、封存物品折價款及營業額損失等,共計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