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房屋進行產權調換,并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
通常在被拆遷人不愿意獲得補償資金去市場購房的情況下,由拆遷人提供合適的房屋對被拆遷人進行妥善安置。房屋產權調換的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產權調換盡管以實物形式體現,實質上是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由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再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購買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與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