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產權,就是房屋所有權,是產權人對房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產權人的這四種權利有時全部歸產權人所有,有時則不全部歸產權人所有,例如使用權,產權人本身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但當產權人將房屋出租時,則該房屋的使用權轉歸承租人所有。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形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