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辦理產權證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對于逾期辦證的違約金,有些合同約定了辦證期間及違約金的標準,有些則無約定或約定過低。對不同情況的處理是不同的。
如果合同約定了辦證期間及違約金的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不是過低的,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或同時還規定了違約金的上限,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調整并要求賠償。
如果未約定期限,則應為入住后一年,逾期的情況下,未約定違約金標準的,應按萬分之二點一計算違約金。
逾期辦證違約金少則每天數十元,多則數百元。業主如果不主張權利十分可惜,特別是在開發商及其指定的物業公司還在向業主“尋釁”的情況下,不妨反守為攻,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